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华夏银行广州分行)
发布日期:
2019-11-29
来源:市自然资源局
责任编辑:
编号: 201900139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 登记类型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1 |
粤(2018)清远市不动产证明第0081311号 |
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|
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|
房屋 |
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广清大道759号米娅新城湖景苑4幢1梯402 |
‘
公告单位: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9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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